精心组织 规范操作
扎实做好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市 盐 务 局 局 长
贺定森
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7年12月2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省政府43号文件和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首先,我代表市盐务局、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在百忙中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切实做好全市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讲几点意见,之后,万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大家知道,食盐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我国历朝历代都把盐作为国家控制的一种重要商品,尽管不同时代采取的管理办法有所不同,但总的都是采取着民产官销的专营体制。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食盐实行计划管理。特别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为了普及推广食用合格碘盐,预防和消除碘缺乏病,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盐业法规,我省也颁布了《陕西省盐业条例》和《陕西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实施办法》。这些盐业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使食盐专营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000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陕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的通知》[1997]15号文件精神,逐步形成了全市独立的盐业专营体系,构建了覆盖城乡的食盐销售网络,保证了合格碘盐的市场供应,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盐业行政监管体系,维护了盐业市场的秩序。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在广大盐业工作者共同努力下,我市盐业工作紧紧围绕食盐专营这个中心任务,严格计划管理,加强盐政执法,促进了全市盐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逐步提高,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任务基本实现。2005年—2006的我市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分别为97.12%、93.67%、91.1%;96.18%、97.25%、93.45%,三项重要指标迈入了全省先进行列。2007年上半年,在6县合格碘盐食用率不达标的严峻形势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3个多月艰苦工作, 9月份国家三部委对我市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验收抽查中,我市“三率”指标和群众碘盐知晓率全部达标。我市消除碘缺乏病取得阶段成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市各级政府高度关心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彻底消除碘缺乏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全面体现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和决心,减轻农民负担,从1998年就开始推行碘盐配售制。靖边、府谷、子洲等县政府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实行了财政补贴,半价配售;神木、定边县政府则由财政全额补贴,在全县城乡实行碘盐配给,让广大群众免费吃上合格碘盐,这一举措,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国家三部委考评组对我市实施的碘盐配售、配给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食盐配售、配给制是保障盐产区、非碘盐冲销严重地区和边远地区群众吃上放心合格碘盐的工作创新,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值得在全国推广”。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市盐行业体制不顺,条块分割,流通组织程度低,流通成本高,企业冗员多,经营成本不断攀升,内部管理不规范,法律法规难以落实等问题更加突出。这些问题,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才能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8月,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发改委、省盐务管理局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全省盐业体制改革的意见。随后,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陕政发[2007]43号),明确了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这是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和提高我省食盐专营成效,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促进陕西盐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认清当前盐业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努力适应宏观经济发展变化,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我市盐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扎实做好全市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43号文件和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根据“先划转、后清理”;“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我市盐业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会保障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上划移交。
按照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市上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各县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个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上划移交范围
各县盐务局(盐务办)机构编制以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核定的编制数为依据上划。2007年6月30日在册人员,按照身份不变的原则上划(含离退休人员同时上划)。经费以2007年财政预算为基础,并考虑工资及津贴调整等因素,经核定基数后上划省财政。资产按2007年6月30日账面资产整体上划。上划后,各县盐务局(盐务办)名称统一为“陕西省××县区盐务管理局”。各县区盐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榆阳区盐务局为市盐务局直属机构,同市盐务局一同上划。市盐务管理局由省盐务管理局授权对各县区盐务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
各县盐业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账面资产和在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为依据,统一上划市盐务局。1997年盐业体制改革已经明确从盐业分离的单位和人员,不列入上划范围。难以界定的资产,可按资产随业务走,人员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上划后,各县区盐业公司名称统一为“陕西省××县区盐业公司”。鉴于食盐专营的特殊性,按照省政府[2007]43号文件精神,市县盐业公司经理和盐务管理局局长由同一人担任,内部行政监管科(股)室与公司经营和管理机构、职责、人员要严格分开(榆阳区盐业公司已于2004年上划市盐务局管理)。
(二)上划移交方法
各县盐业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以2007年6月30日账面资产和在册人员为依据,填写《盐业公司上划人员登记表》,《盐业公司上划人员和工资汇总表》,《盐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花名册》,《盐业公司企业资产上划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附盐业企业产权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市盐务局。所有上划人员名单由盐业公司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市盐务局负责各县盐业公司人员资产上划工作,并与各县政府签署人员资产上划协议。
各县盐务局(盐务办)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填写《盐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上划登记表》,并附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会同县编办认真审核汇总后,报市盐务局审核。同时,各县盐务局(盐务办)须如实填写《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登记表》,连同《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工资汇总表》,《盐务管理局离退休人员花名册》,领导干部任用文件原件,由市盐务局会同市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逐人审核汇总。上划人员档案按规定移交。所有拟上划人员名单由本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配备的领导干部和不符合上划条件的人员不予接收。
各县盐务局(盐务办)按2007年财政拨款数(包括部门预算、其他专项经费、追加预算等),填写《盐务管理局事业资产经费上划登记表》,《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工资情况登记表》,连同财政供养人员名册,报县财政部门审核,由县财政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经费划转手续。榆阳盐务分局经费由市财政局审核后,出具经费划转手续。各县盐务局(盐务办)对本单位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如实填写《盐务管理局事业资产经费上划登记表》,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盐务局。榆阳盐务分局资产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连同各县盐务局(盐务办)资产一并汇总上报。各县盐务局(盐务办)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报表及有关材料。各类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六份,报市盐务局和有关部门。
(三)上划移交工作步骤
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在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督导下,会同市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对县级盐务局、盐业公司机构编制、资产、经费、人员上划文件、资料、人员名单等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尽快开展工作,2007年12月底以前,完成市及各县盐务局、盐业公司上划移交各项准备工作;2008年3月底前,完成省对市、县盐务局、盐业公司上划移交工作。
上划工作结束后,各县盐务局、盐业公司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搞好上划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盐业体制改革涉及资产划转、职工身份认定、理顺体制等诸多问题,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原则,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坚决按照省监察厅、省盐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保证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陕监发[2007]9号)精神,从六个方面严肃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讲政治、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干部队伍职工的思想稳定,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严格组织纪律。不准借体制改革之机突击进人;不准突击提干、超职数提拔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调整工资补贴标准。市、县盐业单位编制、人员、资产接收上划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停止一切重大资产投资,非经营性资金流转。不准违规调用资金、转移变卖资产;不准发生新的借贷;不准私分钱物、突击花钱;不准私设小金库、小钱柜、帐外帐;不准新上建设项目。四是严格廉政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准借体制改革之机用公款请客送礼、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权益;不准购买、调换领导干部用车。五是严格保密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上级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泄露有关体制改革的信息;要妥善保管文件资料,严防失泄事件的发生。六是严格工作纪律。各级盐业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盐行业行为规范》,认真落实省盐务管理局“八不准”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经营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稳定。
这次改革,关系到全市盐业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改革中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尽可能地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损害职工利益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盐业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改革的重任,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严格按《实施意见》的规定,认真做好上划移交的各项工作,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队伍稳定,市场稳定。同时,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盐行业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帮助盐业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维护好改革的各项纪律要求,努力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市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各项工作
全市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组织、发改、财政、人事、编制等多个部门。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万恒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落实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纪律严明,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排出工作进度表,把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审核报送的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各县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要在县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榆林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登记表,做到内容真实、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上划移交工作稳步推进。对上划移交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上划期间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同时,要做好盐业经营工作和盐政稽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当前,全市盐业体制总体是比较好的,多数县工作基础较好,上划移交工作问题较少。但绥德、佳县盐务局现仍挂靠县商贸办,未成立独立机构,盐业经营业务由原副食公司的部分职工负责开展;米脂县虽成立独立机构,但盐业公司以职工集资,民营形式运转。这种状况使上划人员不能确定,资产难以确定,给上划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为此,我们希望这绥德、米脂、佳县政府能从维护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大局出发,尽快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县级盐业管理经营体制改革的通知》(榆政发[2000]6号)精神,按照“年销售食盐1500吨以上核定10人,年销售食盐1000吨以下核定8人”的原则,由县政府尽快提出组建县盐务局及核定人员编制的意见,报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省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组建。县盐务局领导成员的配备,由县政府与市盐务局共同协商确定。当然,如果在规定的上划时间内仍不能完成组建分离的,我们将暂不实施盐业经营机构上划移交工作,待省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意见后,另外商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圆满完成改革的各项工作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齐心协力,团结一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上划移交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盐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体制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