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陕政发〔2007〕43号)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编办、人事厅、财政厅、盐务局关于全省盐业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上划的实施意见》(陕盐发〔2007〕55号)精神,为了切实搞好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榆林盐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上划原则
“先划转、后清理”,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其它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市盐业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会保障属地化管理。
二、上划范围
各县盐务局(盐务办)、盐业公司(榆阳区盐业管理经营机构已于2004年上划移交市盐务局管理)。
(一)盐业公司
各县盐业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帐面资产和在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为依据,整体上划市盐务局。1997年盐业体制改革已经明确从盐业分离的单位和人员,不列入上划范围。难以界定的资产,可按资产随业务走,人员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上划后,各县盐业公司名称统一为“陕西省××县盐业公司”,榆林市榆阳盐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盐业公司”。
(二)盐务局(盐务办)
1、机构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以县人民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为依据,移交上划。
2、编制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的事业编制按照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上划。
3、人员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2007年6月30日在职在册人员,按照人员身份不变的原则上划。离退休人员同时上划。
4、工资基金上划。包括工资基金总额、工资档案材料、工资基金手册(台帐)、上划人员的基本工资、国家政策之内的补助、岗位津贴、奖励工资等。
5、经费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经费以2007年财政预算、追加预算、专项和差额拨款及食盐配售、配给工作经费等为基础,并考虑到工资及津贴调整等因素,经核定基数后上划市财政。
6、各县盐务局(盐务办)以2007年6月30日账面资产为依据,整体上划。
上划后,各县盐务局(盐务办)名称统一为“陕西省××县盐务管理局”,榆林市盐务局榆阳分局更名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盐务管理局”。各县区盐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
鉴于食盐专营的特殊性,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各县(区)盐业公司经理和盐务管理局局长由同一人担任,内部行政监管科(股)室与公司经营和管理机构、职责、人员要严格分开。
未理顺盐业管理体制的县,要按照榆政发〔2000〕6号文件确定的“年销售食盐1500吨以上核定10人,年销售食盐1000吨以下核定8人”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尽快提出组建县盐务局及核定人员编制的意见,报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请示省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再行组建。县盐务局领导成员的配备,由县政府与市盐务局共同商定。
对于未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单独设立国营盐业公司的县,暂不实施盐业经营机构上划移交,待省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明确意见后,另行考虑。
三、上划方法
(一)盐业公司
1、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市县盐业公司和榆阳盐业有限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账面资产和在册人员为依据,如实填写《盐业公司上划人员登记表》(附件1),《盐业公司上划人员和工资汇总表》(附件2),《盐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3),《盐业公司企业资产上划登记表》(附件4)。各县盐业公司报表经县财政、国资、劳人等部门审核确认,并附盐业企业产权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报市盐务局审核。市盐业公司和榆阳盐业有限公司报表由市盐务局会同市国资、劳动等部门共同审核。
所有拟上划人员名单由各级盐业公司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2、市盐务局负责各县盐业公司人员资产上划工作,并与各县政府签署人员资产上划协议。
3、各县盐业公司上划工作完成后,市盐务局按照上述程序,完成市盐业公司和榆阳盐业有限公司各项上划准备工作,由市政府与省盐业总公司签署人员资产上划协议,完成全市盐业经营机构上划工作。
(二)盐务局(盐务办)
1、机构编制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填写《盐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上划登记表》(附件8),并附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会同县编办审核汇总后,报市盐务局审核。市盐务局将全系统机构编制汇总并报市编办审核后,上报省盐务局。
2、人员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须如实填写《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登记表》(附件5),《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工资汇总表》(附件6),《盐务管理局离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7),并附领导干部任用文件原件,由县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市盐务局。市盐务局会同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逐人审核汇总。市盐务局和榆阳盐务分局上划人员由市人事局等部门审核后一并上报审核移交。上划人员档案按规定移交。
所有拟上划人员名单由各级盐务局(盐务办)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配备的领导干部和不符合上划条件的人员不予接收。
3、经费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按2007年财政拨款数(包括部门预算、其他专项经费、追加预算等),填写《盐务管理局事业资产经费上划登记表》(附件9),《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工资情况登记表》(附件10),连同财政供养人员名册,报县财政部门审核,由县财政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经费划转手续。市盐务局和榆阳盐务分局经费由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将市、县盐务局经费汇总后,向省财政厅出具经费划转手续。
4、资产上划。各县盐务局(盐务办)对本单位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如实填写《盐务管理局事业资产经费上划登记表》(附件9),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盐务局。市盐务局和榆阳盐务分局资产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连同各县盐务局(盐务办)资产一并汇总上报。
5、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制报表。各县盐务局(盐务办)填写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报表时,所有材料一式六份,报市盐务局和有关部门。市盐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上报的材料审核后,连同市区的材料一并汇总上报省级有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全市盐业系统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的整体上划工作由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稳妥地进行。
各县盐务局(盐务办)、盐业公司在县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督导下,会同县编办、人事、财政、劳动等部门,完成对本单位机构编制、资产、经费、人员上划文件资料、人员名单等各项准备工作。
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在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督导下,会同市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根据各县准备情况,分别完成对各县盐务局、盐业公司机构编制、资产、经费和人员的上划工作。
上划工作结束后,各县盐务局(盐务办)、盐业公司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搞好上划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向上级专题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尽快开展工作,于2008年1月10日前,完成县盐务局(盐务办)、盐业公司上划移交各项准备工作。市盐务局会同市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国资等部门对各县上报资料审核后,与市区盐业部门资料一并汇总,按照省上规定时间,于2008年3月底以前,完成市、县、区盐务局(盐务办)、盐业公司上划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榆林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万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白武华同志和市盐务局局长贺定森同志担任,成员为霍东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苏禄玺(市发改委副主任)、白永贵(市编办副主任)、李波(市人事局副局长)、卢林(市财政局副局长)、强少炜(市审计局副局长)、沈晨虹(市监察局副局长)、封杰(市国资委副主任)、周万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化龙(市物价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盐业体制改革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贺定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市县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国资、劳动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盐业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完成全市盐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的上划移交手续;
(三)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市县盐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省盐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原则,加强纪律,如实填写各种上划交接报表,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要严格遵守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纪律规定,认真维护盐业队伍和盐业市场稳定,确保合格碘盐供应,圆满完成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对在盐业体制改革期间,发生的违规突击进人、突击花钱、变卖转移资产等问题,一经查实,要依据陕监发〔2007〕9号文件精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附件:
1、《盐业公司上划人员登记表》
2、《盐业公司上划人员和工资汇总表》
3、《盐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花名册》
4、《盐业公司企业资产上划登记表》
5、《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登记表》
6、《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工资汇总表》
7、《盐务管理局离退休人员花名册》
8、《盐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上划登记表》
9、《盐务管理局事业资产经费上划登记表》
10、《盐务管理局上划人员工资情况登记表》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